巴彦淖尔市交通运输局
提升交通行政执法办案水平 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市交通运输局召开重大行政执法案件集体讨论会
来源:政策法规科  日期:2024-08-29   [字体: | ]

8月26日,市交通运输局以视频形式组织召开重大行政执法案件集体讨论会议,相关负责人以及重大行政执法案件承办大队办案人员齐聚“云端”,对办理的一起“涉嫌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客运经营活动”案件违法行为定性、法律适用、裁量基准、执法程序等进行讨论,重点分析了调查取证是否充分,收集的证据与违法行为、法律依据是否形成严密证据链条,以及是否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权利和救济途径,法制审核意见是否明确。此次集体讨论会议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程序规定》等有关规定,结合《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确保在行政处罚过程中既能做到有法可依,又能根据具体情况合理裁量,充分体现执法规范公平公正。此外,将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要求也贯穿于行政执法办案始终,为整个讨论执法办案过程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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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开集体讨论会)

会议讨论中,参会人员仔细分析每一个案情细节,不放过任何可能影响案件定性的因素。通过对案件发生的时间、地点、参与人员、相关证据、案件性质等方面的深入探讨,力求还原最真实的案件情况。大家充分发挥专业知识和经验,对不同法律条款的适用进行了细致地分析和讨论,力求做到精准适用法律法规规定。同时,对提升文书制作规范化水平也进行了深入探讨。

会议要求,执法办案人员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进行案件处理,是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法律尊严的重要保障。从立案、调查、听取当事人意见、文书送达到作出处罚决定前,每一个环节都必须严格遵守法律规定,确保程序公正透明。主动接受外部监督,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不断改进执法工作,提高执法水平。

此次重大行政执法案件集体讨论会的召开,为基层执法单位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提升执法效能指明了方向。通过对案件的深入讨论和分析,参会人员更加明确了自己的职责和使命,坚定了依法执法、公正执法的信念。在今后的工作中,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质量效能提升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不断加强执法队伍建设,牢固树立法治意识、证据意识、程序意识,严格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程序规定》,确保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法律准确、程序合法,努力把每一个执法案件都办成“铁案”。二是进一步改进执法方式,充分有效发挥说理式执法功能,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原则,坚决避免“以罚代管”“一罚了之”“一刀切”等违规执法现象发生。三是以切实维护交通运输从业人员合法权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全面提升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质量效能,以高质效执法服务保障交通运输高质量发展。(张旭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