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财政厅关于印发《“十四五”推广应用新能源巡游出租汽车奖补实施细则》的通知

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财政厅关于印发《“十四五”推广应用新能源巡游出租汽车奖补实施细则》的通知

内交发〔2023〕607号

各盟市交通运输局、财政局:

为贯彻落实《财政部 交通运输部关于调整农村客运、出租车油价补贴政策的通知》(财建〔2022〕1号)和《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 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十四五”时期农村客运补贴资金和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内财建〔2022〕1116号)有关要求,2022年8月,我厅与财政厅联合印发了《“十四五”推广应用新能源巡游出租汽车奖补实施细则》(内交发〔2022〕618号,以下简称《细则》)。为更好支持我区新能源巡游出租汽车发展,对《细则》进行了部分修订,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财政厅关于印发《“十四五”推广应用新能源巡游出租汽车奖补实施细则》的通知.doc

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   

  2023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