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彦淖尔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对委托开展道路运输达标车辆核查工作的车辆检测机构名单的公示

按照《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道路运输达标车辆核查工作规范〉的通知》(交办运〔2021〕4 号)文件精神和《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关于进一步规范道路运输车辆达标管理的通知》(内交发〔2020〕860号)工作要求,为进一步规范我市道路运输达标车辆参数配置核查工作,加强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提高检测质量管理和服务保障,结合企业申报和巴彦淖尔市交通运输局、市道路运输事业发展中心实地核查,经我局研究决定,自公示之日起期满一年,委托以下9家车辆检测机构开展道路达标车辆核查工作。


巴彦淖尔市交通运输局

 2024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