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彦淖尔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对 市政协五届四次会议总编(2024)第033号 城建交通类010号提案的答复

来源:巴彦淖尔市交通运输科技教育发展中心   更新时间: 2024-06-28   浏览次数: 252次   [字体: | ]

徐宁科委员:

您好!您在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巴彦淖尔市第五届委员会2024年度总编(2024)第033号城建交通类010号提案“关于我市临陕路道路通行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提案中所提临陕路即2023年10月已经施工完成的省道213线城北客运站至金川大道一级公路工程,此公路工程由内蒙古交通设计研究院参照一级公路标准设计。

一、关于设置开口建议的回复

按照各设计标准及一级公路路线平面交叉路口设计规定,省道213一级公路已经无法在提案所述位置设置平面交叉路口。省道213线城北客运站至金川大道一级公路工程定位为穿城路段一级公路(八车道断面),行车条件良好,主线车速较快,驾驶人员无法及时注意到支线路口的行车、行人穿越,极易导致避让不及引发的严重交通事故,按照《城镇化地区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2112-2021)8.1.7条规定,六车道及以上断面或设计速度大于60km/h的公路,路段上不宜设置人行道开口。

二、关于设置非机动车道建议的回复

为提高道路交通的安全性,改善交通秩序,省道213城北客运站至金川大道按照《城市道路交通设施设计规范》 (GB50688-2011)7.6.1第二条要求,在金川大道路口至中石油加油站路段人流密集区两侧设置机动车非机动车护栏,在断面上纵向分隔道路,将机动车道和非机动车道通过机非护栏分隔,实现机动车、非机动车和行人交通分隔,分道行驶,所以无需设置非机动车道。

三、关于设置互通路口建议的回复

按照各设计标准及一级公路路线平面交叉路口设计规定,省道213一级公路已经无法在提案所述位置设置互通路口。金川大道路口至四季青平交路口段,车流量大,是进出城区的主要干道。减少平面交叉设计,主线分隔带设置护栏,阻止机动车、非机动车穿越,降低对主线道路通行的干扰,对保障通行车辆行车安全及效率具有重要作用,因此,该路段不具备设置互通路口条件。

承办单位:巴彦淖尔市交通运输局

                  2024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