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彦淖尔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对市政协第五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 2024 年度第 25 号提案的答复
来源:巴彦淖尔市交通运输科技教育发展中心 更新时间: 2024-08-14 浏览次数: 254次 [字体:小 | 大]
许红委员:
您好!您在第五届委员会上提出的《关于积极应对蒙煤贸易政策调整 促进中蒙煤炭贸易健康发展的建议》已收悉,我局高 度重视,经研究,提案中涉及交通部门主要是蒙方C证发放方 面的相关事宜,现就提出的建议答复如下:
关于优化调整C证管理问题,自治区党委政研室在2024年 4月8日《调查研究》第19期 “关于进口蒙古国煤炭对我区的影 响及建议”第二条 “优化调整国际道路运输许可证(C证)管理” 提出:蒙古国电子竞拍模式之所以能够快速推广,运管单的控制权是其重要手段。蒙古国将C证分配权授权到矿山企业(ETT: 大塔矿、TT:小塔矿、ER:蒙古国能源集团),矿企以分配C 证和调剂装车为手段控制跨境运输市场,进而不断扩大电子竞拍比例,实现蒙古国境内煤炭利润最大化。
孙绍骋书记做出批示后,杨进副主席于4月14 日召集自治区口岸、发改、外事、交通等部门和我市,就相关工作进行了深 入研究,并向孙绍骋书记呈报了《关于蒙煤进口工作情况的报 告》,其中要求自治区交通运输厅进一步加强与蒙方有关部门对接,规范管理平等发放C证,切实维护我方利益。
4月29日,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印发《关于做好优化调整国 际道路运输行车许可证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局与甘其毛都口岸管委会沟通,进一步梳理国际道路运输许可证(C证) 管理存在的问题。随后我局与口岸管委会进行了对接,并于5月22日在口岸管委会组织运输企业进行座谈调研,口岸管委会于5 月23 日向我局发来《关于优化调整国际道路运输行车许可证有 关情况的调研报告》,我局于5月24 日向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呈报 了《关于优化调整国际道路运输行车许可证管理及应对措施的报告》,将口岸管委会的相关建议进行了报告。
交通运输厅回复:一是蒙方不承认将C证发放权授权给矿山企业。自治区交通运输厅通过各层级多渠道多次向蒙方提出相 关问题,蒙方坚持本国车辆发放行车许可证属于其国内事务,按照其政府2022年相关决议,煤炭出口将采取由矿企送货到中方 口岸方式,即由矿企通过招标方式确定运输企业车辆开展跨境运输,矿山企业只是向中标运输企业分发C证,不承认将C证发 放权交给矿山企业,蒙方C证签章单位仍为蒙古国国家汽车运 输中心,未发现违反《中蒙运输协定》的证据。鉴于蒙方C证 发放相关事宜为蒙古国内部事务,发放过程中如对中方投资者造成影响,从事跨境运输的中方企业应当注意收集C证发放的相 关证据资料,作为中蒙会晤时的佐证资料。二是现有C证数量 和运力规模完全满足口岸贸易需求。当前自治区交通运输厅与蒙方建立了行车许可证发放通报机制,密切关注重点口岸煤炭运输和蒙方行车许可证发放情况,对于行车许可证发放不足、不及时 等导致运力不足造成运输量下降情况,及时协调蒙方采取措施解决。根据监测情况,目前蒙方在嘎顺苏海图口岸发放的C证数 量和现有运力规模完全满足口岸贸易需求。
再次感谢您的关心和支持,我们期待与您共同努力,为维护良好的中蒙煤炭贸易健康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承办单位:巴彦淖尔市交通运输局
2024年8月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