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彦淖尔市交通运输局 关于对市政协五届四次会议第 188 号提案 的答复

来源:巴彦淖尔市交通运输科技教育发展中心   更新时间: 2024-08-23   浏览次数: 77次   [字体: | ]

王鹏宇委员:

您好!您提出总编(2024)第188号关于治理 “拼车”乱象维护出行安全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随着我国现代化、机动化、城镇化进程的快速发展,城市交通拥堵日趋加剧,人们出行时间大幅增加,这为部分不法人员通过微信群、QQ群、公众号等网络化、智能工具非法从事道路客运经营创造了可乘之机,这些非法经营行为存在较大安全隐患。

一、严查非法经营行为

违法者实施违法行为手段隐匿和乘客 “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心理状态,给行业执法部门在实施行政执法活动过程中取证、查处造成很大困难。市交通运输局从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和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环境的角度出发,研究制定具体工作计划,科学 调配执法力量,近年来多次在全市范围内开展 “打非治违”专项整 治行动,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对具体情况进行排查和研判,突出重点,提高执法效率;加强对重点时段、重点区域、重 点企业的监管,在早晚客运高峰、恶劣天气、重要节假日等重点 时段和城市客运站场、商圈、旅游景点等重点区域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并利用错时执法、定点执法等方法和措施,严厉打击非法经营行为。

二、建立协同联动机制,加强专项整治力度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关于开展2024年出租汽车 行业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内交函〔2024〕540号)要求。依 法依规加大对网约车公司(平台)的监督检查力度和频次;推动网约车公司(平台)建立规范的管理制度,要求平台对车辆、驾 驶员信息进行严格审核,有效保障车辆和驾驶员的资质合规。 2024年7月,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共计出动执法车辆208 辆次,出动执法人员813 人次,重点围绕非法营运,拒载、议价 或不打表,绕路多收费、司机服务态度差、恶意拼车等违法违规 行为进行监督检查。其中,查处非法营运 “黑出租”4 起,罚款1.2 万元;整治网约车违法违规经营7 起,罚款0.3万元。同时结合 “12345”政府服务热线、“12328”交通服务热线受理转办投诉举报 信息,对辖区火车站、院校、医院、大型商场等出租汽车违规和 非法营运高频点位及高频涉诉企业、车辆和从业人员实施重点监 管。通过不断完善监管平台,强化全过程监管,围绕非法营运、恶意服务等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严厉打击。

三、强化宣传引导作用

充分利用电台、电视台、报纸、交通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出租车顶灯等新闻媒介和宣传载体,多渠道向社会、企业、群众广泛宣传从事非法营运活动和乘坐非法营运车辆的后果及危害, 教育引导广大人民群众自觉抵制非法营运车辆,并公布举报电话,营造 “全民参与、社会共治”的整治环境。

四、持续提升监管水平

在今后工作中,我局将进一步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持续优化 治理措施,提升执法监管水平。一是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同合作,形成监管合力;二是进一步提高执法人员的专业素养和执法水平,有效提升执法能力;三是不断完善投诉举报机制,鼓励公众积极参与监督。

再次感谢您对我市交通事业的关心和支持,我们期待与您共同努力,为维护良好的出行环境和公众的出行安全做出更大的贡献。

巴彦淖尔市交通运输局

2024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