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彦淖尔市交通运输局 关于对市政协五届四次会议第 051 号提案的答复
来源:巴彦淖尔市交通运输科技教育发展中心 更新时间: 2024-08-21 浏览次数: 630次 [字体:小 | 大]
边慧琴委员:
您好!您提出关于保障城乡公共交通健康运营的提案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非常感谢您提出的关于保障城乡公共交通健康运营的提案。我局对此高度重视,将依据职责职能依法依规从以下几个方面推进工作落实:
一、公共交通方面
目前,全市共490 辆公交车,新能源公交车443 辆,新能源车辆占比90.4%,当年更新和新增新能源公交车占比100%。临河城市公交由两家公交企业运营,巴市公交公司为民营企业,运营1至6路公交线路,拥有公交车31 辆。另一家巴市城通公交公司为国有企业,运营7至16路公交线路,拥有公交车109 辆。今年随着高铁客运站投入使用,顺利调整优化了8 条城市公交,1 条城际公交、6 条城乡公交和83条客运车辆的运行线路。磴口县新增6 辆新能源公交车。全市共改造52 条农村客运班线和1条城际客运线路,共投入新能源公交车192 辆。各旗县区交通运 输主管部门会同相关部门制定包括改善群众乘车环境、提升营运服务能力、推广智慧出行服务、推广多元化个性服务、提升文明服务水平、强化运营安全管理等内容的绩效考核评价机制,建立考核绩效奖惩制度。整合自治区、市级以及本级的购买公益性服务相关补贴资金,根据考核结果分级奖补。从2014年10月18 日起,临河城区70岁及以上常驻老年人凭老年人证或身份证等 有效证件即可免费乘坐临河城区的公交车,财政部门按月支付临河城区两家公交公司七十岁老年人免费乘坐公交车财政补贴资金,交通主管部门协同公交企业逐步落实残疾人、学生、市民持公交IC卡优惠乘车政策。
二、校车运行方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17号《校车安全管理条 例》第一章第三条: “对确实难以保障就近入学,并且公共交通 不能满足学生上下学需要的农村地区,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保障接受义务教育的学生获得校车服务。”为保证 校车安全运营,可以充分利用好公交资源,或者利用依法取得道路客运经营许可、城市公共交通经营许可或者出租汽车经营许可的企业,在学生上学、放学时用符合《校车安全及管理规定》的大巴及公交车接送,并在每辆校车上配备高素质驾驶员负责驾驶,配安全员负责孩子的安全。
经营方法上,由教育局、交通局等政府相关部门牵头协调,线路、站点由公交和出租汽车企业方和各所学校统一规划,使校车尽量覆盖市内各住宅区,尽量停靠在学校门口,节约资源和时 间。费用由校方统一收取,校方收了学生的车费后,按月交给公 交和出租汽车企业。这些车接送学生后,其余时间可以投入其他 营运,提高车辆的使用效益。
三、客运站经营方面
一是积极推动客运站转型发展,持续性的提供公共服务。根 据《交通运输部关于汽车客运站转型发展的通知》要求。按照宜站则站、宜点则点的原则,优化客运站空间布局、等级结构和功能,从大站集散向多点串联转变,支持客运站在高校、商超、医院等客流集中地设立停靠点,在机场、火车站布设客运车辆上落客区。支持客运站建设充电设施,拓展货运物流、邮政快递服务, 以及公交首末站、停保场等功能,配置出租车停蓄车场、共享交通工具停放点,拓展汽车租赁、机动车驾培等服务。二是严厉打击黑车,减少对客运市场的影响。采取日常打击与集中整治相结合的方式,不定期对 “黑车”经常出没的重点区域,如学校周边、 车站、商圈周边、城乡结合部等进行监督检查。在属地政府的领导下,强化与教育、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的协调联动,严厉打击非法从事道路客运经营行为。充分利用门户网站、微信、电台报纸、客运站LED电子显示屏等媒介和载体以及发放宣传材料、 执法人员现场宣讲等方式与方法,广泛宣传乘坐 “黑车”的危害, 让家长、学生、社会公众充分认识到乘坐黑车存在的安全风险和隐患,从而自觉抵制 “黑车”。不断畅通举报投诉渠道,自 “12328” 交通服务热线上线以来,已收到多件社会公众关于“黑车”的投诉 举报电话,取得了良好的治理成效;我们鼓励广大市民积极举报“黑车”,提供相关线索、证据,对群众举报投诉的案件和线索, 以便我们将及时受理、核实、查处和反馈,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打击 “黑车”的良好氛围。
承办单位:巴彦淖尔市交通运输局
2024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