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彦淖尔市道路运输管理局关于暂停道路运输业务的通知
广大道路运输从业人员、各道路运输经营者:
面对疫情,内蒙古自治区己启动公共卫生事件一级晌应,为有效遏制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扩散和蔓延,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避免人员大量聚集导致传染风险,按照上级部署要求,经巴彦淖尔市道路运输管理局研究决定,从2月3日起道路运输管理机构驻市、旗、县(区)政务服务中心窗口涉及道路运输驾驶员、道路运输经营以及道路运输相关等业务暂做如下调整(恢复时间视疫情防控情况另行通知):
1、暂时停办对开展道路运输经营以及道路运输相关业务申请的受理。
2、疫情期间道路运输证逾期未年度审验不作处罚。
3、疫情期间道路运输经营者未按照规定的周期和频次进行车辆综合性能检测和技术等级评定的不予处罚。
4、经营期限届满的道路运输企业和客运班线自动延续到疫情结束。
5、普通货物运输经营者可通过全国互联网道路运输便民政务服务系统办理普通货运车辆网上年审业务,系统网址http://ysfw.mot.gov.cn。
6、疫情期间道路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证暂时停办换证业务,疫情结束后正常办理。
7、暂时停办全市危险货物运输车辆、普通货物运输车辆新增、更新和转籍业务。暂时停办全市道路旅客运输车辆、巡游出租车、网约车新增和更新业务。
8、暂时停办巡游、网约出租车驾驶员注册、注销业务。
9、暂时停办道路运输驾驶员的继续教育培训。暂时停办道路运输驾驶员诚信考核。疫情期间未参加继续教育培训和超过规定时间未签注诚信考核等级的不作为道路运输驾驶员诚信考核扣分因素。
巴彦淖尔市道路运输管理局
2020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