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彦淖尔市交通运输局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2020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市交通运输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强化举措、狠抓落实,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为交通事业发展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一、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市交通运输局主要负责人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严格贯彻落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对法治政府工作的领导,聚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抓部署、抓保障、抓落实,确保“三个到位”。一是组织领导到位。成立市局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完善协调机制、压实工作责任,突出第一责任人“主体责任,在市局党组扩大会议上先后25次集中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认真深入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就法治建设方面的议题听取工作汇报,进行专题研究部署,统筹谋划全面依法治交通工作。市局制定下发了《2020年全局重点工作任务责任清单》,明晰各部门的责任分工,每两周汇总一次工作情况,党委书记亲自督办,为推进全系统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提供了具体指引;特别是面对新冠疫情影响,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及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统筹全系统依法抓实疫情防控、维护交通运输市场秩序、服务企业有序复工复产,确保全市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和社会大局和谐稳定。二是督导考评到位。市局严格按照《2020年度法治建设成效考评细则》,加强对系统有关部门的考评,坚持问题导向,找问题、找短板、抓整改、促成效。三是落实保障到位。加大法治政府建设经费投入力度, 2020年拨付专项经费30万元,有力保障了系统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顺利开展。

二、强化举措抓落实,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新进展

(一)依法履行政府职能,切实保障经济社会发展。一是全力推进简政放权。认真做好权责清单梳理调整工作。目前,梳理本部门交通权责清单共分为10大类,总计662项,其中:行政许可28项、行政确认6项、行政奖励1项、行政处罚551项、行政强措14项、行政强执10项、行政监督检查35项、行政征收1项、其他权力16项,基础清单已公布在市政府网站及交通门户网站。二是全力提升政务服务。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目前,市本级交通运输政务服务事项均可通过各级政府政务大厅提交,实现“一窗受理、集成服务”;市本级 34 项政务服务事项均可通过访问巴彦淖尔市政务服务网“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进行线上办理,网上可办率达100%,“一网通办”任务基本完成;通过梳理权力事项,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取消了各类证明事项运管3 项,“减证便民”成效明显,所有行政许可事项办理在规定期限基础上压缩一半以上时间。

(二)科学民主依法决策,切实落实行政决策依法实施。一是认真落实新修订的《巴彦淖尔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强化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决策法定程序的刚性约束。坚持依法执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等决策程序,未经合法性审查或经审查不合法的不得提交讨论。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行政决策严格征求公众意见。落实风险评估制度,对涉及重大公共政策、重大改革举措、重大工程项目等事项,严格做到风险评估应评尽评。对于社会发展中涉及公共利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以及社会公众普遍关注的重大决策事项,对行政辖区内经济社会发展有重大影响的决策事项,适时组织听证。二是坚持将完善法律顾问制度作为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内容统筹谋划,扎实推进,注重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在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和推进依法行政中的参谋、助手作用。目前,全系统共聘用法律顾问团队3家,初步建立了一支综合素质好、专业化程度高的政府法律顾问队伍,基本实现法律顾问全覆盖,为保障政府中心工作、防控法律风险、建设法治政府提供了高质量、全方位的法律服务。

(三)做好行政立法工作,切实完善依法行政建设。一是突出地方特色开展立法工作。科学编制行政立法计划,做好《巴彦淖尔市城市客运交通管理条例》的申报、审议、公布施行等获批和后续工作。二是着力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认真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加强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程序系列制度文件,定期组织各单位做好存量规范性文件的清理,2020年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有6件。

(四)做好行政执法工作,切实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一是推进综合执法改革工作。按照自治区印发《关于深化交通运输、农牧业、生态环境保护、文化市场、市场监督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实施意见》,我局向各旗县区政府和市委编办等有关部门征求意见后,整合市公路管理局路政支队、市道路运输管理局及其所属单位的道路运政、市地方海事局的水路运政、地方海事、渔船检验、市交通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的交通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市赛临路政大队的公路路政执法职能,以及临河区交通运输局及所属事业单位承担的执法职能,组建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伍,统一行使市、区两级交通运输行政处罚权以及与行政处罚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等行政执法职能,上报《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实施意见》;随后按照市委市政府印发《关于深化交通运输、农牧业、生态环境保护、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实施方案》向巴彦淖尔市编办报送“三定”工作方案,现改革任务在筹备实施。二是认真做好“三项制度”组织落实。印发《巴彦淖尔市交通运输局关于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对三项制度的落实提出了具体要求;印发《巴彦淖尔市交通运输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明确了交通运输重大行政执法决定的范围和合法性审查工作的具体流程。在具体行政处罚中,按照自治区下发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基准开展行政执法活动,确保行政执法合理实施。三是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厘清监管责任,制定“一单两库”,合理确定抽查企业覆盖率,及时公开抽查结果。四是运用执法监管信息化,推进信用体系建设。运用“自治区法治政府建设一体化智能平台”、“互联网+监管平台”、“信用巴彦淖尔”和“自治区协同监管平台”归集公示机构职能、执法主体和执法人员、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及随机抽查信息,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提高行政执法工作的共享率,推进社会信用信息体系建设。五是规范执法主体、执法人员和证件。2020年,我局按照自治区交通运输厅执法主体和证件清理的有关要求,梳理各执法单位的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审核执法证件,要求不符合持证条件的执法人员参与全区执法培训及考试,进一步建立健全了执法人员和执法证件管理机制;同时,进行执法案卷评查,调整执法案件数据统计周期,建立完善执法案件报送机制。六是加强执法培训,邀请全区交通运输领域的知名律师开展培训课程,对《宪法》、《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程序规定》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进行解读,以近年发生的典型案例为素材给执法人员讲解法律适用、执法程序和证据固定等业务知识 ,以案释法提高执法人员行政执法水平。

(五)依法化解矛盾纠纷,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进一步完善调解、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信访等有机衔接、相互协调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一年来,信访办件30件、局长信箱7件。二是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在化解行政争议中的主渠道作用,提高行政复议办案质量。三是加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年内无行政诉讼案件。

(六)学习提高法治思维,切实提升依法行政能力。举办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先后召开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民法典10余次,全系统党员干部参加学习1283人次,充分发挥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的模范带头作用,切实做到学思悟贯通、知信行统一。

三、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也清醒地看到,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离“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建设目标和人民群众的期盼还存在差距:一是部分领导干部依法行政意识还有待加强。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性、紧迫性认识有待提高,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自觉性还需加强,运用法治思维破解发展难题的能力还不足。二是制度建设的质量和水平有待提高,群众参与部门重大行政决策、规范性文件制定和修订的参与度不高。三是行政执法体制机制尚未完全理顺。执法力量不足、行政执法人员综合素质还有待提高,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尚未完全落实。

四、2021年工作打算

2021年,我局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继续完善交通运输法治政府建设。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坚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围绕中心抓党建,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坚持全面从严治党,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严格落实“两个责任”,驰而不息纠“四风”,坚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有力保障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高效运行。

(二)规范行政权力运行机制。优化部门职责体系,推进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落实《巴彦淖尔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健全完善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机制、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及备案审查工作长效机制,提升行政规范性文件质量水平。健全法律顾问动态管理、绩效考评、发挥作用制度,完善政府法律顾问管理体制及工作机制。

(三)推进公正文明执法。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落实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任务,推进行政执法权限和力量向基层延伸。推动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全面落实,做好行政执法人员年度考核工作,规范执法证件、执法人员管理。推行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行政执法案例指导制度,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开展执法调研检查和执法案卷评查。

(四)切实改进政府工作方式。自觉接受人大、政协民主监督,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完善对行政机关违法行政行为投诉举报登记、督促办理、调查处理和反馈回应制度,畅通举报箱、电子信箱、热线电话等监督渠道,方便群众投诉举报、反映问题,依法及时调查处理违法行政行为。深化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构建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信访调解优势互补、有机衔接、协调联动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

(五)强化公职人员学法用法。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组织公职人员继续加大宪法和民法典的学习宣传,积极参加法治教育培训,熟练掌握与本职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提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自觉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积极在工作中向人民群众普法,做法律法规的遵守者、执行者、宣传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