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彦淖尔市交通运输局对局直各单位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提醒函

来源:纪检监察室   更新时间: 2022-12-19   浏览次数: 25095次   [字体: | ]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明确市交通运输局局直各单位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巩固和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坚决防止“四风”问题,把党风廉政建设融入交通运输各项工作中,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确保党风廉政建设“两个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制度落实到位,对市交通运输局局直各单位做如下提醒:

一、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带头树立“四个意识”,全面提升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

二、改进调查研究。紧紧围绕调研主题,了解真实情况,总结经验、研究问题、解决困难,向群众学习、向实践学习,多同群众座谈,多同干部职工谈心,研究讨论,准确、全面、深入了解情况,防止调研工作走形式、走过场。

三、精简会议活动,切实改进会风。严格控制会议活动规模、时间、经费,减少参加人员,开短会、讲短话,力戒空话、套话。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改进会议形式,提高会议效率和质量。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严禁执行会议用餐、住宿标准。严禁组织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

四、精简文件简报,切实改进文风。减少各类文件简报,严格按程序报文,国家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已作出明确规定的,一律不再制发文件,没有实质内容、可发可不发的文件简报,一律不发。

五、加快推进机关信息化建设,文件和简报资料网络传输和网上办理,减少纸质文件和简报资料,降低运行成本,提高工作效率。

六、规范出差活动。根据工作需要合理安排出行活动,严格控制随行人员,严格按照规定乘坐交通工具,除工作需要外,不安排到名胜古迹、风景区参观。

七、改进新闻报道,严格文稿发表。根据工作需要、新闻价值、社会效果决定是否报道,进一步压缩报道的数量、字数、时长。除工作需要外,个人不公开出版著作、讲话单行本,不发贺信、贺电,不题词、题字。

八、厉行勤俭节约。严格遵守廉洁从政有关规定,严格执行住房、车辆配备等有关工作和生活待遇的规定。(局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