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交通运输局对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 网络自媒体言论行为提出“十个不准”
来源:纪检监察室 更新时间: 2022-09-29 浏览次数: 2474次 [字体:小 | 大]
为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强化意识形态监督教育管理,规范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网络自媒体言行,督促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营造风清气正的网络环境,市交通运输局对全系统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网络自媒体言论行为提出“十个不准”,要求全体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在工作生活及自媒体网络活动中时刻保持清醒头脑,提高政治站位,遵守党纪国法,拥护“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正确宣传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播正能量,弘扬新风尚,共同维护健康文明清朗干净的网络宣传阵地。
一、不准发表违背党的基本路线,否定四项基本原则,歪曲党的政策,或者其他有严重政治问题的文章、演说、宣言、声明等;
二、不准妄议中央大政方针,破坏党的集中统一,破坏民族团结;
三、不准丑化党和国家形象,诋毁、污蔑党和国家领导人,歪曲党史、国史、军史,抹黑革命先烈和英雄模范;
四、不准随意对社会关注度高的事件和现象妄加评论,随意传播,损害交通运输行业及个人形象;
五、不准制造、传播各类谣言特别是政治类谣言,散布所谓“内部”消息和小道消息,宣扬封建迷信、淫秽色情等内容;
六、不准出版、购买、传播非法出版物及其他有严重问题的文章、言论、音视频等信息内容;
七、不准参加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网络论坛、群组、直播等活动;
八、不准通过网络组党结社,参与和动员不法串联、联署、集会等网上非法组织、非法活动,浏览、访问非法和反动网站等;
九、不准参与网上宗教活动、邪教活动,纵容和支持宗教极端势力、民族分裂势力、暴力恐怖势力及其活动;
十、不准利用网络泄露党和国家秘密或从事其他与党纪党规、法律法规相违背的活动。(局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