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庆祝党的二十大 奋进新征程”感动交通人物评选活动的通知
来源:巴彦淖尔市交通运输科技教育发展中心 更新时间: 2022-08-26 浏览次数: 8054次 [字体:小 | 大]
局直各单位:
为庆祝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深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不断凝聚向上向善的交通正能量,大力宣传巴彦淖尔交通运输行业的先进人物和感人事迹,经研究,开展“庆祝党的二十大 奋进新征程”感动交通人物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弘扬新时代交通精神,精心组织、严格把关,推选贡献大、口碑好、事迹感人、精神崇高、典型示范性强的先进人物,讲好交通故事,传播交通好声音,积极营造关心关爱先进典型和崇尚先进、学习先进、争当先进的氛围,为建设现代化巴彦淖尔新征程提供坚强的交通运输保障,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二、评选范围和标准
(一)评选范围。在全市交通运输行业工程建设、公路养护、道路运输、行政执法、安全生产、科教信息等基层一线从事建设、养护、管理、执法、服务等工作的干部职工,并由各行业向相关企业覆盖延伸,覆盖交通运输行业其他从业人员(推荐个人有违规违纪行为的不得参与此次评选,曾获得过感动交通人物的个人原则上不再推荐)。
(二)评选标准。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热爱交通运输事业,遵纪守法,道德高尚,事迹突出,群众认可,在本行业、本单位具有较强影响力,在工作中发挥表率,起到示范引领作用,并符合以下要求:一是品格高尚。应大力弘扬新时代交通精神,具有高度责任意识、强烈进取精神、严谨工作作风、高尚职业操守和精湛专业技能,对本职工作始终坚守、孜孜不倦,爱岗敬业、勤奋工作,坚决履行使命任务,全力以赴投入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之中。二是事迹突出。应当勇于担当作为,始终坚持实践实干实效,锐意进取、攻坚克难,恪尽职守、忘我工作,平常时刻看得出来、关键时刻冲得上去,用心用情用力解决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为推动交通运输发展作出突出贡献。三是示范性强。应来自群众、影响群众,受到群众广泛赞誉,对群众有较强示范引领作用。人物事迹具有强大的道德感染力和精神感召力,能够感动、带动广大干部群众投身人民满意交通建设。不断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始终继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
三、评选步骤
评选活动从2022年8月开始,至12月底结束,分四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宣传动员阶段(2022年8月上旬至8月底)
各单位要结合工作实际,召开会议层层宣传动员,深入阐述解读“感动交通人物”,使评选活动成为交通运输系统广大干部职工的自觉行动。通过 “交通门户网站”、 “交通情怀”微信等信息交流平台以及报刊等媒体进行全方位宣传,通过寻找、发现、宣传、学习、示范等多种形式,在全市交通运输行业培育爱岗敬业、攻坚克难、廉洁守法、品德高尚、开拓创新、奉献社会、服务群众的先进人物典型,形成“感动交通人物”群体,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大力弘扬交通文化,形成践行核心价值观、争做“感动交通人物”的浓厚氛围。
第二阶段:初步推荐阶段(2022年9月1日至10月31日)
各单位要按照组织推荐和个人自荐相结合的方式,逐级推荐筛选,严格标准程序(推荐名额见附件1)。被推荐个人要如实填写“感动交通人物”评选推荐审批表一式两份,由推荐单位填写推荐意见并盖章后于10月31日前报送系统工会(联系人:贺涛,联系电话:8788566,13394788882);相关材料电子版(包括个人先进事迹材料3000字以内,3—5幅能够反映推荐人具体事迹的图片)统一发送至yghetao@126.com邮箱。
第三阶段:审核评选阶段(2022年11月1日-11月30日)
对推荐上报的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结合候选人工作性质,进行复核筛选,最终确定表彰“感动交通人物”对象。
第四阶段:宣传表彰阶段(2022年12月底前)
结合参评对象的实际情况、投票结果、行业示范性等因素进行综合评审,最终提交党组会议研究确定获选名单。对获选对象予以表彰,先进事迹在交通门户网站、“交通情怀”微信平台上进行公示,并在全系统广泛宣布穿,形成向先进人物学习的高潮。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开展“感动交通年度人物”评选活动是全市交通运输行业庆祝党的二十大的重要活动,也是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具体举措。各级党组织和单位要充分认识活动的重要意义,加强组织领导,精心筹划部署,严密组织实施,积极稳妥做好各项工作,确保活动有力有序有效开展。
(二)加强统筹协调。各级党组织和单位要切实履行职能,充分发挥各自优势,加强协调、形成合力,组织好本单位“感动交通人物”推选宣传活动,及时推荐报送先进典型,配合做好各项工作,共同把活动抓出质量、抓出声势、抓出影响。
(三)坚持工作原则。各级党组织和单位要坚持“公开、公正、公平、择优”原则,严格遵守评选标准,充分发扬民主,保证推荐质量。推荐工作要坚持以交通运输干部职工的思想品质、精神风貌、感人事迹和工作实绩为衡量基准,按照民主程序确定推荐人选。
(四)注重改进创断。要深入研究探索新形势下典型宣传的内在规律,充分运用群众喜闻乐见的载体平台,大力推进推选宣传活动理念、内容、手段等全方位创新,增强活动的吸引力、感染力、引导力。要充分考虑交通运输干部职工工作的实际特点,注重调动广大干部职工参与的积极性,发挥好典型示范的激励作用,使学习典型、争当先进在全市交通运输系统蔚然成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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