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道110线磴口黄河大桥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征求意见稿公示

来源:综合规划科   更新时间: 2022-07-21   浏览次数: 6635次   [字体: | ]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 部令第4号)要求,巴彦淖尔市交通运输局对国道110线磴口黄河大桥工程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告,征求公众意见。

一、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5Wi_syhkrYRpeaL6x91f6g 提取码: 1h4p

纸质版环境影响报告书查阅方式和途径:以电话或邮件方式联系建设单位或报告编制单位。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场址附近居民、企事业单位及项目所在地政府部门为主。

三、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W020181024369122449069.docx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建设单位提供的其他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建设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建设单位:巴彦淖尔市交通运输局

联 系 人:郭枫

联系电话:13847846668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公示之日起的10个工作日内。

巴彦淖尔市交通运输局

2022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