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彦淖尔市交通运输局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关于交通运输的法律、法规、政策、标准和规划。拟订全市公路水路相关规划,会同相关部门拟订综合交通运输发展规划,参与拟订物流业发展规划和相关公共交通发展规划。承担相关统计分析工作。

(二)监督指导全市公路水路建设工作。提出相关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资金以及其他涉及财政、土地、价格、融资等方面建议,审核相关固定资产投资项目,防范政府债务风险,负责交通运输行业技术行政管理工作。

(三)监督指导全市公路水路管理维护工作。管理超限运输、涉路工程和收费公路相关事项,指导公路养护、路政、运营服务等工作。承担公路统筹调度、路网监测工作。承办农村公路、国边防公路相关工作。

(四)监督指导全市公路水路建设市场管理工作。按规定权限负责公路水路建设项目设计审批、施工许可、工程造价、招投标、从业资质、质量监督、竣工验收等监督管理工作。

(五)监督指导全市公路水路运输市场管理工作。按规定权限负责道路水路运输市场许可工作。监督指导道路水路旅客运输、货物运输、客货运输场站经营、机动车维修、营运车辆综合性能检测、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从业人员管理等工作。指导公共汽车、出租汽车、汽车租赁、网约车等城市客运管理。指导航道、港口、码头养护,指导船舶登记、检验和船员管理。指导水上交通管制、通信导航、救助打捞等工作。指导渔船检验和监督管理。

(六)监督指导全市公路水路行业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制定公路水路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并监督实施。监测分析相关路网运行情况。负责水上交通安全监督管理。依法组织或参与安全生产相关事故调查处理。

(七)监督指导全市公路水路行业行政执法工作,负责重大案件调查处理工作,承办指定管辖案件。

(八)监督指导全市公路水路行业环保节能、污染防治工作。

(九)指导全市公路水路行业科技创新推广,指导信息化、标准化工作。

(十)指导全市公路水路行业改革工作和信用体系建设。

(十一)完成市委、政府交办的其它任务。

(十二)有关职责分工。

1.公路水路建设项目的职责分工:市交通运输局按规定权限负责公路水路建设项目的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行业审查、勘察设计审批。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按规定权限负责公路水路建设项目的立项审批工作。

2.城乡客运方面的职责分工:旗县区政府负责城乡客运管理事权和管理职责。市交通运输局负责指导城乡客运运营管理,参与城乡客运有关设施规划和管理工作,组织拟订相关制度和标准并监督实施。

3.水上交通安全监管的职责分工:渔港水域安全监管由农牧业部门负责;参加比赛的体育运动舰艇安全监管由文化体育部门负责;其他船舶及经批准从事客货运输的渔船安全监管和通航水域安全监管由交通部门负责;苏木乡镇非运输船舶由旗县区、苏木乡镇人民政府参照有关规定落实监管责任;城市园林水域安全监管部门由各旗县区人民政府确定。

4.河道采砂管理的职责分工:市交通运输局负责河道采砂影响通航安全的管理。市水务局负责监督管理河道采砂工作,指导河道采砂规划和计划的编制。


办公地址:巴彦淖尔市临河区新华西街发展大厦

办公时间:上午9:00-12:00  下午15:00-18:00(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方式:0478-8788604

负 责 人:贾振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