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行政执法(监督)证》作废声明

来源:巴彦淖尔市交通运输科技教育发展中心   更新时间: 2024-03-29   浏览次数: 6794次   [字体: | ]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办法》,下列人员所持《内蒙古自治区行政执法(监督)证》予以注销、吊销,特此声明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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