边慧琴委员:
您好!
您在市政协五届五次会议提出的第54号提案“关于将临河至陕坝城际公交延伸至东升庙的提案”收悉。提案聚焦群众出行需求、区域交通衔接及旅游经济发展,建议精准、分析详实,对优化我市公共交通布局具有重要参考意义。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您指出的临河与东升庙间原有客运车辆退营后群众出行不便、乌拉特后旗旅客往返高铁客运站换乘繁琐、旅游景点交通压力大等问题,均与当前公共交通发展实际高度契合。您提出的“延伸临陕城际公交至东升庙”的思路,不仅可填补两地低价高效公共交通空白,破解换乘难题,更可有效助力旅游经济发展,符合《城市公共交通条例》“兼顾市场化需求与民生保障”的要求,具备明确的实施价值。为此,我们拟采取以下措施,推动该项工作尽快落地落实:
一、加快推进前期相关工作。市交通部门目前在大力推进区域点对点直达城际公交的开通与运行,特别是针对高铁开通后无法直接享受到高铁速度的乌拉特中旗与乌拉特后旗如何与高铁站便捷、有效转乘问题,目前已与临河区、杭锦后旗、乌拉特中旗、乌拉特后旗等相关单位进行多次协商,重点核实往返两地固定人群出行规律、高铁客运站接驳需求、旅游景点客流特征等数据,结合相关企业提出的申请,力争年内完成相关前期工作。
二、加快现有客运车辆处置与运力补充。目前,陕坝-东升庙线路有8辆客运班车运行,线路经营权分属巴彦淖尔市运通运输服务有限公司、杭锦后旗惠通运输有限公司。据调研了解,巴彦淖尔市运通运输服务有限公司、杭锦后旗惠通运输有限公司均有参与公交化改造意向。基于“临陕线”城际公交改造并运营良好的经验,我局将协调指导现在城际公交经营企业与陕坝-东升庙客运班线权属企业协商,通过权利回购、投资收购、混改,股份合作等方式收回客运班线经营权,按照“公平自愿”原则与原运营方协商回购事宜,明确回购金额、车籍变更流程及车辆后续处置方式,确保平稳过渡,保障原运营方合法权益。
三、做好延伸后运营保障。一是运营补贴方面。《临陕客运班线城际公交化改革方案》(巴政办字〔2020〕11号)文件与新的线路分别为两个许可,无法直接使用巴政办字〔2020〕11号文件内的补贴措施。新的线路运营亏损补贴需经市政府及相关旗县人民政府协商,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补贴事宜。二是票价与优惠方面。票价依法实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按照“政府可负担、企业可持续、百姓可承受”的原则来制定票价;同步合理确定城市公共交通乘车优惠群体范围切实降低群众出行成本。
下一步,我们将积极推动该工作尽快落地,切实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出行需求,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更有力的交通支撑。
感谢您对我市公共交通事业的关心与支持!
巴彦淖尔市交通运输局
2025年8月26日
签发人:贾振华
承办人:王全有
电 话:13848780866
主办:巴彦淖尔市交通运输局 联系电话:0478-8788323 邮箱:aode5@qq.com 网站地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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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08-26 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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边慧琴委员:
您好!
您在市政协五届五次会议提出的第54号提案“关于将临河至陕坝城际公交延伸至东升庙的提案”收悉。提案聚焦群众出行需求、区域交通衔接及旅游经济发展,建议精准、分析详实,对优化我市公共交通布局具有重要参考意义。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您指出的临河与东升庙间原有客运车辆退营后群众出行不便、乌拉特后旗旅客往返高铁客运站换乘繁琐、旅游景点交通压力大等问题,均与当前公共交通发展实际高度契合。您提出的“延伸临陕城际公交至东升庙”的思路,不仅可填补两地低价高效公共交通空白,破解换乘难题,更可有效助力旅游经济发展,符合《城市公共交通条例》“兼顾市场化需求与民生保障”的要求,具备明确的实施价值。为此,我们拟采取以下措施,推动该项工作尽快落地落实:
一、加快推进前期相关工作。市交通部门目前在大力推进区域点对点直达城际公交的开通与运行,特别是针对高铁开通后无法直接享受到高铁速度的乌拉特中旗与乌拉特后旗如何与高铁站便捷、有效转乘问题,目前已与临河区、杭锦后旗、乌拉特中旗、乌拉特后旗等相关单位进行多次协商,重点核实往返两地固定人群出行规律、高铁客运站接驳需求、旅游景点客流特征等数据,结合相关企业提出的申请,力争年内完成相关前期工作。
二、加快现有客运车辆处置与运力补充。目前,陕坝-东升庙线路有8辆客运班车运行,线路经营权分属巴彦淖尔市运通运输服务有限公司、杭锦后旗惠通运输有限公司。据调研了解,巴彦淖尔市运通运输服务有限公司、杭锦后旗惠通运输有限公司均有参与公交化改造意向。基于“临陕线”城际公交改造并运营良好的经验,我局将协调指导现在城际公交经营企业与陕坝-东升庙客运班线权属企业协商,通过权利回购、投资收购、混改,股份合作等方式收回客运班线经营权,按照“公平自愿”原则与原运营方协商回购事宜,明确回购金额、车籍变更流程及车辆后续处置方式,确保平稳过渡,保障原运营方合法权益。
三、做好延伸后运营保障。一是运营补贴方面。《临陕客运班线城际公交化改革方案》(巴政办字〔2020〕11号)文件与新的线路分别为两个许可,无法直接使用巴政办字〔2020〕11号文件内的补贴措施。新的线路运营亏损补贴需经市政府及相关旗县人民政府协商,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补贴事宜。二是票价与优惠方面。票价依法实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按照“政府可负担、企业可持续、百姓可承受”的原则来制定票价;同步合理确定城市公共交通乘车优惠群体范围切实降低群众出行成本。
下一步,我们将积极推动该工作尽快落地,切实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出行需求,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更有力的交通支撑。
感谢您对我市公共交通事业的关心与支持!
巴彦淖尔市交通运输局
2025年8月26日
签发人:贾振华
承办人:王全有
电 话:138487808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