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马俊杰委员:
您在政协市四届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解决有关渠道和村路修建问题》的提案已收悉,您的提案非常符合我市交通运输事业发展实际,现答复如下:
临河区乌兰图克镇新义村和五原县天吉泰镇二合永村相邻,新义村六社和二合永村六社西共用1000米的土路,其中临河区160米,五原县840米,2015年临河区开始修建该公用路段,但因与五原县当地村民存在矛盾,导致该工程暂时搁置。
按照《公路法》相关规定,县级人民政府是农村公路建设、养护和管理的责任主体。我局已建议五原县人民政府先化解当地群众关于该路段的矛盾,之后我们将积极向自治区交通运输厅申请将其列入农村公路联网路项目,争取上级补助资金,并由临河区人民政府和五原县人民政府组织实施修建。
最后对您提出的合理化提案再一次表示感谢。我们将在采纳您提案的同时,进一步加快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为全市农牧民出行提供更好的通行条件。
巴彦淖尔市交通运输局
2021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