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彦淖尔市交通运输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制作。全文包括巴彦淖尔市交通运输局政府信息公开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以从巴彦淖尔市交通运输局门户网站(http://jtj.bynr.gov.cn)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巴彦淖尔市交通运输局单位办公室联系(电话:0478-8788604)。
一、总体情况
2024年,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围绕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坚持依法公开,坚持公开即服务,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及时回应公众关切,不断提升政务公开质量和服务效能。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4年度,我局在交通运输门户网站上公开信息2827条,“交通情怀”微信公众号公开信息1479条,巴彦淖尔交通抖音账号公开信息63条;承办我局承办巴彦淖尔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代表提案9件(主办7件、分办2件),政协巴彦淖尔市第五届委员会二次会议委员提案10件(主办4件、分办6件);公开市本级部门权责清单,截止12月31日,市交通运输局共有权责事项795项。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4年,我局依法依规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积极回应社会公众信息需求,切实保障公众知情权,全年办理依申请公开事项3件,答复率100%。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一是严格按照国家、自治区和我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认真做好信息公开工作,严格把关内部信息的发布,从源头上杜绝涉密信息、敏感信息公开,依法应主动公开的信息及时公开,确保信息的时效性。
二是加大信息记录和归集力度,通过部门协同监管平台、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巴彦淖尔)和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信用信息服务系统面向社会进行公示。
三是强化工作人员业务学习,做好内容界定和公开工作。目前,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栏目要素齐全、发布及时,并且制定了《巴彦淖尔市交通运输局主动公开事项目录》。
四是持续加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今年制定部门内任务和跨部门抽查检查任务284个,与文旅部门、水利部门、住建部门、应急管理部门、消防部门、市场监管部门共同开展跨部门联合检查,检查结果按要求录入自治区协同监管平台,结果公示率为100%,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减少检查扰民,减轻企业负担。
(四)平台建设情况。
一是我局不断完善官方网站后台管理建设,做好门户网站的日常监管和运维。根据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部署开设专题栏目,优化网站服务功能,提高网站各板块信息更新频率。
二是充分发挥各渠道作用,为群众获取交通信息提供便利。我局借助门户网站、政务新媒体等渠道及时全面的对外传播重要交通信息,加大重要信息发布力度。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一是加强政府网站季度常态化监管和全覆盖检查,切实开展政务公开工作自查、检查行动,定期或不定期梳理网站各栏目更新情况,督促政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二是完善网站管理机制,严格落实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我局网站内容建设和信息发布审核,提高信息发布的数量和质量。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度,我局政务公开工作整体规范有序,但也存在一些不足和差距。一是网站内容审核仍需强化,部分历史信息出现错敏字词等情况,部分栏目出现链接失效、更新不及时等情况。二是重大政策解读质量仍需提升,部分政策法规解读质量不高,解读材料形式较为单一,图片图表等创新解读形式运用较少。三是信息公开缺乏主动性和创新性。对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性认识不够,对公开的内容、有关法律法规、创新举措等方面把握不全面、解读不透彻,导致信息公开内容缺乏全面性、针对性和实效性。
针对以上问题,我局将从以下两方面不断加强和改进政务公开工作:一是我局将继续严格落实信息发布主体责任,确保先审后发、未审不发,审核不合格不发。历史稿件定期进行“回头看”,及时发现和纠正历史信息错误,对保障难度高、更新频率低的栏目进行整合优化,切实保障门户网站内容安全。二是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政策解读工作,进一步扩宽政策解读的渠道和形式,综合选用文字解读、图表图解等方式开展解读,对一些专业性较强的政策,注重运用客观数据、生动实例等,进行形象化、通俗化解读,确保高质量完成政策解读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巴彦淖尔市交通运输局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巴彦淖尔市交通运输局
2025年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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