敬告:

欢迎访问巴彦淖尔市交通运输服务监督电话在线系统,您可以对全市公路、水路、道路运输、地方海事业务和市本级交通运输范围内政策公平竞争审查等进行信息咨询、举报投诉。未署真实姓名、电邮和联系电话的邮件,我们无法处理与反馈,敬请原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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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计留言 115 条,已回复115 留言


关键字: 留言时间:

2023-09-07 留言人: 王学亮
留言内容:
蒙ly0254出租车,我是巴士出租平台叫车奥林国际去东开发区,上车后,司机在临河市区打表接了一单,奥林国际附近去5中,之后拒绝送我去东区,又叫了一个车送我。
回复内容:

经核实:司机确实存在中途甩客行为,针对该投诉公司责令驾驶员下车学习三天,并对其进行批评教育规范其营运服务标准,提高自身服务质量。

回复时间:2023-09-13
2023-07-21 留言人: 张砺峰
留言内容:
交通联合(China T-union)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和各地交通运输局、市民卡公司、城建集团、公共交通集团等联合创立的中国交通一卡通系统,不同于住建部的交通互联系统,该系统更加完善且更齐全和便捷。争取纳入交通联合系统 可以做到数据共享 节约资源 便民出行。
回复内容:

已与投诉人进行沟通,告知我市接入交通联合系统(China T-union)正在推进。

回复时间:2023-08-01
2023-01-11 留言人: 郭靖宇
留言内容:
22:10分左右在绿都新村C区搭乘蒙L Y0235出租车,搭乘目的地为万锦世纪城一期东门(九完小巷子里那个门),司机故意绕到西大市场北部企图绕行增加运费,被我(搭乘人员)拒绝,在西大市场北部路口停车下人,后运行至光宇小区南门后终止本次运输,另我十分气氛,故意看到醉酒人员进行绕路套取多余运输费。
回复内容:

已和乘客沟通,乘客表示不再追究。

回复时间:2023-02-03
2023-01-10 留言人: 腾格赋
留言内容:
蒙LY0102已经到达地点但仍旧向前移动多收取1.5元费用
回复内容:

多次与投诉人联系,投诉人均未接电话,因此无法核实具体情况。经与司机核查,司机按乘客要求停车,等时到5分钟自动跳表。

回复时间:2023-02-03
2022-11-26 留言人: 谢玄
留言内容:
蒙Ly8526出租车未拉到目的地,索要车费。拒绝继续拉。
回复内容:

经核查:已与投诉人联系,投诉人不接电话,据司机说当日磴口县全城静默,无法将投诉人送至目的地,只能送至卡口。


回复时间:2022-12-13
2022-11-17 留言人: 吕东
留言内容:
政务大厅到鸿城富丽北门口,共计3.2公里,出租车起步价6元(2公里),每多一公里1.5元,司机价目表走了12元,疑似篡改计价器。车牌为蒙L·Y0505
回复内容:

经核查,检测计价器正常,因当时等红灯到地方计价器显示12元,司机将打车费退还投诉人。

回复时间:2022-12-05
2022-09-13 留言人: 于岳基
留言内容:
尊敬的各位领导:本人投诉乌拉特前旗巴运汽车站售票员,服务态度极差,伙同挂蓝牌照的私家运营车高价售票,给私家运营车拉客,谎称没有大巴客车,欺骗出行者高价坐私家运营车,故意不售国家公路运营大巴客车票,请各位领导对此事进行督导检查严惩不待,性质恶劣!国家公路运营大巴车的票价都是经过物价部门的统一标准,而挂蓝牌照私家运营车拿着高价票对出行者说是物价部门定的,有着以假乱真的想象,乌拉特前旗巴运汽车站的工作人员还将挂蓝牌照的私家运营车放行到汽车站里进行拉客。请有关部门及领导彻查此事,对售票员进行相应的处罚结果!
回复内容:

经核实蒙B27R66.属于包头公司的客运班车,是7座的小型客车,手续齐全,投诉人误认为是私家车。公司管理人员已和投诉人解释清楚,对售票员的服务态度问题也给与投诉人赔礼道歉,取得投诉人谅解。对该售票员进行批评教育,今后加强站务员业务素质培训,规范经营行为。

回复时间:2022-09-22
2022-07-07 留言人: 李臻
留言内容:
关于文件内蒙古自治区物流保通保畅货运司乘人员“白名单”实施细则,货运企业怎么申请,需要准备哪些材料,具体到哪个部门可以完成办理。
回复内容:

您好,我局工作人员已经向你讲解了通行证办理流程,通过货物的种类对应相应的部门进行申领通行证,并且向你推荐了相应部门的通行证办理负责人联系方式。

回复时间:2022-07-14
2022-06-06 留言人: 高鹏
留言内容:
巴运乌拉特前旗客运中心,客运驾驶员资格证没有学习,诚信考核也没有,新能源网约电车从2021年8月开始运行,驾驶员一直都是证件不齐全在运行,对于乘客来说安全隐患很大,望交通部门严惩
回复内容:

你好,经执法大队对巴运前旗公司小型客车驾驶员核实,证件齐全,缺少维续教育章,按照交通部《道路运输驾驶员继续教育办法》第八条规定,继续教育学习周期为两年,周期内学时累计不少于24小时即可,执法大队督促巴运前旗公司对以上驾驶员组织参加继续教育培训,诚信考核是在岗不满一年不予诚信考核。

回复时间:2022-06-17
2022-05-17 留言人: 魏彪
留言内容:
本人从外地至临河出差,因办事需要,于2022年5月16日在临河区新华东街中国工商银行附近乘出租车,到临河区看守所,当日所乘车辆车牌号为蒙L•Y7959,该出租车驾驶员未依规打表计价,收取本人车费25元。另外,到临河区看守所门口后,该车驾驶员主动表示可以等我,办完事后再坐其出租车离开。大约等待半小时后,本人所办之事尚未完成,怕耽误该驾驶员时间,遂表示让其先走,此时,该驾驶员说:“在这等你也需要收费,最少也得30元。”本人随即对其说法和要求深感不惑和不满。原因在于该驾驶员先前表示可以等待时,未对需要收费之事提前告知。碍于在临河区看守所门口这样的环境下,本人未与之过多纠缠,向其转账20元。以上转账情况有微信支付记录予以证明。本人认为,车牌号为蒙L•Y7959的驾驶员违反了《巴彦淖尔市城市客运交通管理条例》(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32条第3款之规定。另外,本人不清楚,这种停车等待收取费用是否合理和有相关规定明确,退一步讲,即便是有相关规定予以支持,也应当提前告知乘车人收费情况。 因此,烦请贵局对本人反映情况进行核实,依照相关规定对该驾驶员违规行为进行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告知本人,如有书面处理文件,烦请一并提供给本人。谢谢!
回复内容:

经核实,已经和投诉人解释清楚等候的收费标准,对司机进行教育警告,乘客表示不予追究。

回复时间:2022-05-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