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交通局提前部署国庆期间有关工作

来源:           发布时间:2009-09-14 00:00 浏览次数:1

9月14日,市交通局领导班子及各科室负责人,认真学习了《内蒙古党委办、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2009年国庆节前后有关工作的通知》(内党办发电[2009]12号)精神,提前部署了交通系统“国庆”期间有关工作。 

一是要切实将维护社会稳定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坚持“稳定压倒”一切,切实把国庆节前后维护社会稳定工作摆在突出位置;重点做好进京非正常上访的整治工作,强化措施解决信访积案,防止大规模群体性事件和集体上访。9月初至10月初,严禁以各种名义进京举办会议和活动,不得进京搞文艺汇演、展演,并适当控制进京人员和车辆。

二是要精心安排组织好国庆期间的各项活动。各单位各部门要在国庆前开展对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的老战士、老同志、烈士遗属、伤残军人以及先进典型人物的走访慰问活动,不得借国庆60周年的名义搞各种集资、募捐、收费、摊派等活动。

三是要统筹做好经济社会发展的各项工作。在搞好国庆有关活动的同时,统筹做好经济社会发展的各项工作,努力做到喜迎国庆与发展经济、改善民生两不误、两促进。

四是认真做好安全生产和公共服务工作。集中力量对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认真排查,有效防范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

五是认真做好节日期间值班工作。要加强节日期间的值班工作,严格落实值班岗位责任制,国庆节前后,未经批准不得进京参加首都国庆活动和其他活动。